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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经10多年,但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这与我国没有真正建立独立的消费者组织有很大关系。
消费者相对于商家来说,处于绝对弱势地位。据统计,即使在中国经济发达地区,消费者因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发生纠纷,50%以上的消费者会保持沉默,25%左右会与商家调解而得到赔偿或退货;20%左右会向设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只有极少数的消费者会动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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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年 3·15 主题 |
·1997:讲诚信 反欺诈
·1998: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安全健康消费
·2000:明明白白消费
·2001:绿色消费
·2002:科学消费
·2003:放心消费环境
·2004:诚信 维权
·2005:健康 维权
·2006:消费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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